|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06M/2026-00136 | 主题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民政局 | 文 号 | 通民办发〔2026〕2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500011640206M/2026-00136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通辽市民政局 |
| 文 号 | 通民办发〔2026〕2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1-14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发布时间:
2026-01-15 11:42
信息来源:
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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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市区民政局:
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关于认真做好2026年全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工作的通知》引领带动全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助力提高老年人照护水平,将实施2026年全市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到2026年底前,全市完成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1184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培训1014人次(重点开展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培训)、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113人次,老年人能力评估师57人次。具体培训任务见附件。
二、实施措施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1. 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市范围内从事以及有意向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进阶培训,养老服务机构在职养老护理员、新入职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居家社区养老领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包括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从业者的养老护理专项培训;家政服务业、物业服务公司、旅居养老机构等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养老护理技能培训。
2. 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年满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以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针对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低保家庭成员开展的养老护理专项培训。
3.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进阶培训,以及在职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和新入职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居家社区养老领域,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包括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专项培训。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骨干组织开展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专项培训。
(二)培训方式。课程围绕养老护理相关职业技能教材和标准制定。培训采取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等形式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可结合线上授课研讨和视频录播的形式开展。
(三)培训主体。培训可由民政部门自行组织开展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承接培训任务的培训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各盟市可依托具备养老护理员培训资质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团体开展培训。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对养老护理员培训进行实名制管理,建立参训花名册,符合条件的要积极申请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留存培训资料,线上培训的要留存线上学习记录,不得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确保培训过程可追溯,质量可监控。
(四)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培训前,应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课程、学时、人数、师资、考核评价办法等内容,提供相应的资料、教材、设施器具及场地,并在民政部门存档备案。
(五)实施考核。培训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结业考核,发放结业证书。鼓励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组织开展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认定考试。民政部门要对考核资料进行妥善存档。考核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本)》和自治区专项能力考核标准进行。职业技能认定考试由自治区人社厅备案的评价机构(具体机构可到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vn查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对经考核合格的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要把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作为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提高培训效能,及时转化培训成果,明确进度安排,确保在2026年5月之前养老护理专项培训进度过半,2026年9月之前全部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吸引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养老护理专项培训,积极引导加入养老服务行业。同时要提升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的知晓度,认真做好政策普及工作,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旗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的统筹安排和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积极探索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新模式,形成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长效机制。
附件:
2026年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专项培训任务分解表.xlsx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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