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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文  号 通民办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500011640206M/2024-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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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通民办发【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2-0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信易+养老” 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1 10: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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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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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易+养老” 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民政局: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探索创新信用场景应用,营造褒奖诚信的社会氛围,现将《“信易+养老”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 年2 月1日

“信易+养老” 守信激励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

体要求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全市营 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信用好的主体更加容

易获得便利优惠的服务。探索开展 “信易十养老” 新模式,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国发〔2016〕33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营造诚实守信氛围。

二、守信激励对象

主要以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辽好人优秀志 愿者、优秀党员。

三、激励措施

为守信群体提供备用金(首次入院押金)减免40%、每年一次免费体检、优先入住、专人全程指导帮助办理入住手续和自主选择空余床位等服务,进一步释放信用红利。

四、工作意义

通过开展 “信易+养老” 守信激励工作实现信用惠民便企,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氛国,建立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 ,有利于提升行政效率,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

五、“信易+养老” 场景及信用认定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信易 +养老 ”激励措施场景现仅限于通辽 市养老服务机构办理入住手续,适用对象为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辽好人、优秀志愿者、优秀党员。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 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