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6-29 15:39
信息来源:
社会救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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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杜晨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开展救助帮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救助工作开展现状
(一)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认定标准实现规范化
为破解收入达标、支出承压的“夹心层”救助空白,2024 年 8 月我市联合民政、医保、教育、残联等 12 部门印发《通辽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通民发〔2024〕59 号),明确两类困难家庭量化认定标准,细化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意外四大类刚性支出核算口径,区分两类家庭财产超标不予认定情形,设置重病、唯一住房、小型生产工具等财产豁免条款,配套规范申请、受理、核查、动态退出全流程,为精准识别提供制度依据。
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1.5 倍、财产符合相关规定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个月内医疗、教育、康复、意外总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超 70%,或医疗+意外支出占比超 60%,财产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未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二)救助规模持续扩大,资金保障力度稳步提升
对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通过临时救助,灵活运用“小额快救、先行救助、一事一议”等方式,对遇困家庭给予一次性应急救助,缓解阶段性生活压力。医保、住建、教育等部门将两类人员纳入倾斜救助范围,落实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提高、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帮扶政策,初步实现专项救助适度延伸。截至2026年6月末,全市低收入人口共计 21.67 万人,占户籍人口7.07%,保障体量位居全区第 3 位;其中城乡低保188908人、特困人员14647人、低保边缘家庭10967人、刚性支出困难群众2202人。前6个月,全市共支出各项救助资金58480.8万元,其中低保资金46147.3万元,特困资金9189.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3143.9万元。
(三)分层救助框架基本成型,但仍存在短板弱项
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部署,持续健全以低保、特困供养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残疾人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慈善帮扶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对照您提案指出的短板,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仍存在明显不足:一是救助以临时性、一次性救助为主,缺少常态化、定期定量帮扶政策,电价、取暖等普惠补贴仅覆盖低保、特困对象;二是多部门专项救助联动不足,对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覆盖不够全面;三是就业扶持针对性不强,困难家庭劳动力技能单一、务工成本高,就业增收渠道狭窄;四是跨部门数据共享不充分,动态监测、主动预警精准度有待提升;五是社会力量参与救助渠道有限,政府单一兜底压力较大。您提出的四项工作建议精准直击现存堵点,与我市社会救助改革攻坚方向高度契合,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建议,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
二、提案建议逐项落实推进举措
(一)细化配套政策,打通多部门梯次救助通道
一是细化认定配套细则。由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医保、教育、住建、人社、残联、财政等部门,分旗县开展入户走访、数据比对专项调研,重点摸排重病重残、多子女就学、灾后受损、长期康复等困难家庭实际负担,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特殊困难家庭“一事一议”认定流程,简化低保、特困退出后转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手续,减少群众重复提交材料。
二是大力推动救助扩容。建立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四级梯次救助机制,推动各行业专项救助政策扩围。医保部门:将两类困难家庭纳入倾斜医疗救助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自付费用报销比例;教育部门:把民办院校就读刚性支出家庭纳入教育救助,参照公办标准减免学费、发放助学金,杜绝学生网贷求学现象;住建、残联:住房租赁补贴、危房改造、残疾人康复补贴、辅具适配补贴同步覆盖两类困难家庭;民政部门:优化临时救助常态化办理流程,对长期大额刚性支出家庭实施分阶段跟进救助,变“一次性救急”为“阶段性纾困”。
三是统筹落实普惠类补贴延伸。联合财政、电力、供热等单位研究政策调整方案,逐步将取暖补贴、电价优惠等普惠民生补贴覆盖低保边缘家庭,缩小与低保对象保障差距,缓解两类人群日常固定支出压力。
(二)强化就业赋能,坚持“输血+造血”双向发力
一是落实收入扣减与渐退激励政策。严格执行就业扶持政策:对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实行单人户纳入低保;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医疗康复、务工就业等成本;对就业后收入超低保标准的家庭,保留3-6个月救助渐退期,消除群众“就业即脱保”顾虑。
二是部门联动开展精准就业帮扶。人社部门定向开设低收入困难群体专场招聘会,免费开展种植养殖、家政、手工、汽修等低成本易就业技能培训;教育部门面向困难家庭在读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就业指导;民政依托基层社工站摸排劳动力就业需求,建立“一人一档”就业帮扶台账。对因照料重病重残家属无法外出务工人员,推广居家手工、庭院种养等灵活就业项目,降低务工人力成本。
三是健全务工困难群体应急救助机制。针对农牧民工、未就业大学生等流动性困难群体,简化临时救助申请流程,取消户籍地限制,在遇疾病、失业、意外等突发困难时快速落实小额快救、先行救助等,保障过渡期基本生活。
(三)搭建救助平台,实现动态监测主动发现
一是强化数据应用。依托自治区社会救助动态信息监测平台,打通医保、教育、人社、不动产、市场监管、残联、应急管理等部门数据接口,建立家庭收入、医疗支出、就学、残疾、房产车辆、经营状况互联互通数据库,将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群众全部录入数据库进行常态化监测。
二是夯实预警处置。常态化处理系统下发的预警监测疑点数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入户调查、动态调整等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清退出保障范围。
三是规范动态核查。落实低保边缘家庭每年核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一年有效期到期重新认定制度,家庭成员死亡、收入财产重大变动及时更新台账;依托自治区社会救助动态信息监测平台简化年度核查材料,减少群众跑腿,提升救助公平性、透明度。
(四)整合救助资源,构建全社会协同帮扶格局
一是强化政府部门统筹协同。健全市、旗县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救助资金、政策、服务资源等,避免救助重复、遗漏,统一规范两类困难家庭救助标准、办理流程。
二是激活慈善、社会组织帮扶力量。依托全市及各旗县市区慈善总会,引导本地企业、爱心人士定向帮扶大病、多子女上学困难家庭;支持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开展上门照料、心理疏导、助学陪护等个性化服务,弥补政府现金救助之外的服务短板。
三是联动金融保险完善风险缓冲机制。探索面向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降低大病自付支出;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低息助学、康复小额信贷产品,减轻家庭举债压力,形成“政府兜底+慈善补充+金融支持”的多元救助体系。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联合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提案各项建议,全力破解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短板,持续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建议,共同推动我市民生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6年6月24日
签 发 人:夏飞雁
联 系 人:蓓 蕾
联系电话:577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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