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辽市政协六届第四次会议第P3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1-24 17:11

信息来源:

养老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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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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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醒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补齐短板,推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市民政局立足自身职责及全市老年人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积极完善落实养老服务相关政策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科学编制通辽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等养老服务目标、内容。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意见》、《医养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和《通辽市老年助餐服务暂行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完善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产业用地配套措施,明确了养老机构建设床位补助标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困难老人服务补贴办法等政策措施,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对养老服务工作进行规范和引导,已基本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二、持续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

2023年我市共下达养老服务资金9,722.6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8,851万元,市级配套资金493.6万元,市级预算资金378万元用于农村牧区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建设;2024年共下达11,318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10,16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54万元,市级预算资金500万元用于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或改扩建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新建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2025年截至7月末共下达8,596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7,327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26万元,市级预算资金303万元用于适老化改造及老年人就餐补贴,市级一般债券340万元用于苏木乡镇级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及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养老服务机构88所,其中公办机构32所,社会办机构56所。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067个,其中城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8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中心(站)987个,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院64个,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

三、养老事业产业协同推进

我市2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入全国首家“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联盟,共同探索并开启康养旅居新模式。打造“养老+家政”、“养老+物业”和“养老+金融”等“养老+”服务体系。在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同时,为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服务需求,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2024年我市共11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连锁化模式运营,促进了养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行业创新和发展。

四、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2024年初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开展等级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四个方面,旨在更好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保障老年人权益和生活质量。此次共评估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166家,其中三星级养老机构6家,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7家,一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2家,五A级养老服务设施1家,三A级养老服务设施17家,同时将等级评定结果与享受扶持政策挂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五、持续深入养老服务医养结合

我市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及医养结合工作,不断加大投入,积极创新举措,在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推进医养资源有机融合,建立完善医、养、护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一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同时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机制。二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100%。

六、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截至目前,我市现有一线养老机构护理员410余人。我市通辽职业学院和开鲁县中心敬老院已分别被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列为全区第一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通辽职业学院和科尔沁区天颐老年公寓签署校地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至今已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累计培养养老机构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等近6000人次。

七、新建居住区配建全面覆盖。

市住建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44号)要求,每年会同发改、民政、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印发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通知或计划,强化组织领导、部门协调、标准执行、责任落实,全力推进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严格落实“四同步”机制,即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2022年以来全市24个新建居住区100%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总面积达6044.06平方米。目前已完成10个项目的设施移交,移交率41.67%,剩余项目正加快对接移交程序。 

八、物业企业拓展养老服务试点。

市住建局印发了《通辽市住宅物业服务全覆盖提品质三年行动方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向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电子信息服务、理财服务等全方位服务延伸拓展,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增加社会服务供给。目前,全市已有8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服务(覆盖科尔沁区、开发区、奈曼旗),提供助餐、代办、体检等基础服务,初步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其中提供养老助餐物业服务企业5家、帮办代办物业服务企业2家、免费体检义诊物业服务企业1家。

九、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升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引领养老服务向高质量转变。2025年计划新建并运营苏木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14个,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50个,基本实现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范围全覆盖,并初步建成以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娱、助急等服务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农村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

(二)持续拓展惠民餐厅服务模式。为农村独居、孤寡、留守等失能老年群体开展智慧点餐线下送餐服务;在不具备集中供餐条件的村,设置助餐点,依托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餐馆开展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农村老年人“应助尽助”,2025年计划新增惠民餐厅50家。

(三)全面铺开“通辽民政养老大篷车”服务模式。各旗县市区整合当地农村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统筹改(扩)建现有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具有综合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增开服务路线,配备服务车辆和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实现老年人全覆盖。

(四)开展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2025年计划培训养老护理人才947名,将基础医学知识、护理学理论、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护理员的职业素养,与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课程,实践课程涵盖日常生活护理、急救技能、康复训练、医疗器械使用等,综合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技能,更好满足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的养老需求。

(五)攻坚设施移交堵点,确保“建好即用”。一是强化全链条监管。前端规划刚性约束,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联合自然资源局严格审查设计方案。中端施工动态管控,加强施工巡查,杜绝“阴阳图纸”、缩水建设问题,对未同步建设项目限期整改。末端验收移交挂钩,将设施移交作为竣工验收备案必要条件,未完成移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备案。二是破解移交难题。分类处置存量问题,对已建成未移交项目,10月底前联合民政部门完成验收接收。明确运营责任,移交后由民政部门主导运营,财政补贴采暖、管护费用,减轻接收负担。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探索配建承诺信用监管机制,对违规开发商纳入失信联合惩戒;不定期召开住建、民政、自然资源、政数等部门联席会议,打通规划、建设、验收、备案、移交信息壁垒。

(六)提升物业企业养老服务能力。一是推动专业化转型。鼓励物业企业与专业养老机构合作,2025年试点“物业+医疗机构”嵌入式服务(如康复护理、健康监测);支持员工参加养老护理培训。二是创新可持续模式。试点“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分层收费,基础助餐、保洁按成本定价,医疗护理、康复理疗等增值服务市场化收费;三是申请财政补贴,对开展养老服务的物业企业,按服务量给予运营补贴。

此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2025年8月19日

签发人:夏飞雁

联系人:张志坚

联系电话:5775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