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03 11:02
信息来源:
通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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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民发〔2025〕83号 签发人:夏飞雁
通辽市民政局关于报送2025年工作总结、2026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中共通辽市委员会:
按照《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有关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安排,报送如下:
坚持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召开全市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党委会、专题部署会议,研究党建、
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各项工作,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召开系统党委会13次、专题部署会5次、警示教育大会3次、中心组学习15次、研讨11次,集中学习329次,观看警示教育片6部。
1.擘画养老服务 “全景图”
一是打造专业机构和服务品牌。围绕家政服务等领域,积极联合人社等部门开展养老护理专项培训,截至目前已培训1724人次,任务完成率182%,培育养老服务品牌企业8家。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扩面强基、提质升级。截至目前,苏木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14个,任务完成率280%;嘎查村级养老服务站已建成53个,任务完成率106%;改造提升农村互助幸福院已改造完成6个,任务完成率100%。2025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00户,任务完成率120%。“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8132户,完成实现国家自治区规定任务的124%。三是丰富旅居养老、互助养老、医养结合等业态。截至目前,奈曼旗诺恩吉雅健康养老中心、霍林郭勒市德亨仁厚康养有限公司已接待旅居老人100余名;农村互助幸福院安全取暖设施改造173户;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均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签约合作率达100%。四是推行“通辽民政养老大篷车”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目前,全市已配备服务用车25辆,开通服务路线41条,累计开展服务19000余人次,服务覆盖9个旗县市区共50个苏木乡镇。五是紧盯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全力保障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争取自治区资金390万元,市本级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全市60家养老机构共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419个,关停拒不整改、无法整改的养老机构11家。六是紧密围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我市实际精准发力。2025年,我市荣获国家老龄委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3家、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5名,建设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家。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6000万余元。开展通辽市“北疆银龄行动”和“敬老月”活动,开设专场讲座20场。2025年度为全市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236万余元,覆盖64万余人,预计赔付人数将达900余人,赔付金额将达248万元,赔付率将达105%。
2. 织密基本民生 “保障网”
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安排的通知》,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提升到每人每月644元和375元。农村牧区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838元,特困人员中全失能和半失能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提升到每人每月1433元和551元。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维持上年度每人每月854元和600元水平,城市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维持上年度每人每月1700元水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坚实保障。二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机制,用好用足“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单人户纳入、给予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更多倾斜、加大刚性支出扣减”等政策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三是完善特困人员关心关爱机制,突出抓紧抓实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工作,实施“特困人员亮洁‘5+N’工程”、“服务类救助”等有力措施,有效改善救助对象的生活品质。四是健全完善高效办理机制,推行“五办”“五优化”举措,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通辽市作为全国第一个迎接民政部“高效办成一件事”调研团的地级市,2025年11月被《中国社会报》整版报道。五是积极探索“救助+心理关爱”“救助+社会融入”等服务模式,服务720人,实现温暖救助。六是积极开展试点创新创优工作。通辽市民政局被民政部办公厅确定为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揭榜挂帅单位,同时通辽市扎鲁特旗被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确定为全区两项政策衔接5个试点旗县之一。
3. 优化社会事务 “服务项”
一是推动殡葬改革取成效,坚持“一馆一策”,提前完成4家殡仪馆回归公益属性任务。截至9月下旬,全市3家公建民营殡仪馆签约回归公益,明确其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属性,核定编制22名,奈曼旗还同步收回1家民建民营殡仪馆。已向其余5家民建民营殡仪馆派驻管理人员,制定回收方案,力争2至3年内实现全部收回目标。目前,全市公办殡仪馆总量达8家,占比62%,公益属性更加凸显,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民生保障底线更加坚实稳固。二是降费增补、让利于民,全市经营性公墓普遍降价20%,平均降幅达4000元。殡葬领域减少收费项目41个,降低收费项目44个,优化便民服务项目27个,涉及资金997.96万元。稳步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全年累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26亿元。三是探索“婚登服务+”模式,举办室外颁证等特色活动19场次,联合市总工会等6家单位举办通辽市移风易俗倡文明集体婚礼,活动现场近500余名市民共同见证20对新人步入婚姻殿堂。四是持续开展“助康工程”,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精康融合项目,已达到旗县市区全覆盖。
4. 筑牢未成年人 “防护墙”
5. 当好社会组织 “指导员”
落实党建和业务“六同步”、“三纳入”制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由年初29.2%提高到53.3%,“三个抓实”做法在《中国社会组织》刊发。加大培育孵化力度,建成社会组织孵化基地7个,争取上级资金56万元,支持购买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制定《通辽市民政局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制度(试行)》,社会组织年检率达87.7%。依法撤销社会组织10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个,制定《通辽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试行)》,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隐患。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和大学生就业行动,全市社会组织累计完成帮扶项目168个,落实资金3531万元,受益群众30万余人;联合市人社部门举办“202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暑期”招聘会,发布招聘岗位106个,帮助93名大学生实现就业。
6. 夯实区划地名 “压舱石”
7. 构建园区服务 “一体化”
目前,通辽民政福利园区七个子项目已开工四个,均已封顶,总投资额约2.2亿元,预计明年完工并陆续交付使用。其余三个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建设。园区落成后将集成“医疗+福利+救助+综合服务”等功能,全力推动民政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与效能提升。
(一)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一是依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实现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的精准匹配。二是依托敬老院、优质民办养老机构,加强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打造“一站式”业务办理窗口和资源信息汇集平台。实现乡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60%以上。三是完善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打通“最后一公里”。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养老服务站。四是推动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五是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纵深推进,建设好2025-2026年批复的5家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打造“北疆银龄”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化。六是助推银发经济,全面提振经济,促进银发消费,增进民生福祉,拟于2026年两节期间联合商务部门开展大型“尊老敬老.暖心惠购”专项活动!
(二)强化兜底保障救助。一是全力打造“精准识别、动态监测、部门协同、联动监督、资金保障”的“五维共助”模式,高位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闭环运行试点,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选树9个社会救助规范化服务点和一批社会救助宣讲员。引领带动更多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三)提升社会事务能效。一是持续巩固整治成果,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特别是对违法占地问题,坚决保持“零容忍”态度,全面遏制新增违法行为。二是加紧全市“十五五”殡葬规划编制,支持开鲁县、库伦旗、扎鲁特旗等地新建城镇公益性墓地,扩容殡葬设施供给量,提升全流程服务水平。三是研究制定4家殡仪馆回归公办管理后监管政策,力争在2年内推动其余5家民营殡仪馆回归公益属性。四是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殡葬协会作用,管好白事先生群体,选树典型、强化引领,营造更加浓厚的文明殡葬社会氛围。
(四)聚焦儿童慈善工作。一是开展“护你成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根据2025年评估结果,采取制定针对性的帮扶关爱措施。二是依托“娜荷芽·守护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提升项目,通过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培养一支基层儿童保护“种子讲师”队伍。三是启动“慈善宣传月”行动,全面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五)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一是拟制定《通辽市社会组织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工作办法》,针对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僵尸型”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全生命管理周期。二是深入实施民政领域社工服务项目,着力打造2-3个社会工作品牌。
(六)强化区划地名管理。一是通过现场勘测、召开会议、增补界桩等方式摸排、梳理、清理一轮矛盾纠纷,预防应对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可能引发的各种情况。二是拟组织全市区划地名工作人员、界线矛盾纠纷易发生区域的重点乡镇民政助理及嘎查村相关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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