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22 09:39
信息来源:
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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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行政监管效能,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设,畅通社会组织运行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要求,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研究起草了《通辽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谈话制度(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请于2026年4月29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通辽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执法监督局,邮件标题请注明“《通辽市社会组织新任负责人谈话制度(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 系 人:哈日呼,联系方式:0475-5775972。
电子邮箱:tlsshzzglj@163.com
通辽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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