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2-27 15:07
信息来源:
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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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第一批)的通知》(内民政财〔2025〕5号)和通辽市民政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推动儿童关爱服务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通辽市“娜荷芽·守护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提升项目的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通辽市民政局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娜荷芽·守护赋能”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提升项目。
(二)项目内容:聚焦基层儿童工作者能力建设,围绕儿童保护、心理关爱、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资源链接等重点领域,通过系统化培训、实务案例研讨、能力提升工作坊和实地观摩学习等形式,全面提升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及相关服务人员的政策理解力、实务操作力和服务创新力。开展基层儿童工作“种子讲师”培训;构建基层儿童工作督导支持体系;县域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政策体系建设。
(三)项目费用:200000元。
(四)项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儿童优先发展理念,服务“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注重理论与实务结合,突出培训实效,切实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的政策水平、服务能力和实务经验。
具体要求:
1.培养一支素质高、专业强、爱心满的基层儿童保护“种子讲师”队伍,不少于40人;
2.建立健全“线下+线上”督导支持体系,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提供持续专业支持。编制通辽市基层儿童工作指导手册1本,撰写优秀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服务案例汇编1本;
3.完善旗县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政策体系,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发现报告、风险识别、跨部门合作、个案管理流程、监测评估制度机制及儿童服务资源清单和公益资源库。
三、参加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业务范围里有项目要求的相关内容。
5、内蒙古自治区内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高校;熟悉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儿童福利、儿童保护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儿童工作领域研究或服务经验。
6、具备讲授儿童、青少年相关课程的师资团队,团队内有省部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家库成员;
7、需设立专门项目团队,指定固定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确保具备完成培训和督导任务的能力;
8、承诺按约定要求、质量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任务;
9、提供无不良记录的声明。
以上事项请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四、项目完成时限
2026年3月15日开始,至2026年6月20日完成。
五、项目服务要求
1.中选机构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通辽市民政局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培训课程必须符合基层儿童工作者岗位实际需求,注重实务性和可操作性,形式灵活多样,突出互动参与。
3.项目费用应包含所有相关成本,如课程开发、培训组织、专家授课、资料教材、交通、食宿、宣传、督导及成果汇编等费用。
六、参加比选所需资料
1.单位简介;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3.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理解、工作思路、重点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
4.报价单(含税)。
七、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6年3月6日17:00前,参与比选的机构须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送达或邮寄到指定地点(一式5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2.邮寄/送达地址:通辽市民政局儿童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新城街道通辽市行政中心2楼219室)。
3.联系人:宋梅荣,联系电话:18647528585。
八、其他事项
1.比选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比选资料,均不予受理。
2.参与比选的单位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能启动比选程序。比选当天,报名机构不需到场。
3.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主要从报名机构的人员情况、机构实力、业绩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选择。通辽市民政局组成项目比选工作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承接机构条件、报价等进行比选,确定项目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通辽市民政局。
附件:
评分标准.doc
通辽市民政局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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