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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公开选聘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26 10:40

信息来源:

老龄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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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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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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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依法依规按程序,坚持原则抓采购”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求,确保采购规范有序,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有关规定,通辽市民政局拟公开选聘1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招标代理工作,具体服务内容:编制采购文件、依法在市级及以上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组织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依法整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依法对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整理报送、备案及存档;依法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民政局2026年公开选聘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招标代理机构项目。

(二)采购单位:通辽市民政局。

(三)采购内容:公开选聘1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招标代理工作。

(四)服务期:项目采购程序全部完成后即终止。

二、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备案。

(三)代理机构需具有以下专业条件:

1.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采购制度。

2.拥有不少于2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人员(附相应证书)。

3.代理机构在通辽市境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至今有效的租房合同,自有房屋可不提供租房合同)。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若遇政策调整或民政局实际工作需要,入围代理机构应及时调整。

(六)在单个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委托省、市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外,其余项目按照“一项目一委托”的原则,采购人自主确定单个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并单独签订《委托书》。同时,具体招标代理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资格审查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提供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

(六)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

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登记备案截图。

(八)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十)提供不少于2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有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的证明资料。

(十一)代理机构在通辽市境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至今有效的租房合同,自有房屋可不提供租房合同)。

(十二)供应商应提供近20232月到至今年代理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代理合同以及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的网站截图)。

四、评标要求

(一)从业人员(22分)

1.具备政府采购培训证提供一人得3分,最高得12分。

2.具备内蒙古招标培训证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以上人员均要求是本单位人员,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如退体人员提供返聘合同)。

(二)硬件设施(6分)

1.具有开标、评标场地及设备照片的得4分。

2.开、评标场所安装监控录像系统的得2分;不满足得0分。

注:以上必须提供现场照片证明材料,并支持招标人现场勘查核验,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处理。

(三)类似业绩(12分)

近三年政府采购服务类代理业务,每项得3分,最多得12分。

注:以上必须提供代理合同以及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的网站截图证明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作无效处理。

(四)服务方案(45分)

1.招标代理工作流程完整且科学、合理得8-10分;较合理4-7分;一般1-3分。

2.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操作性强、完整且科学、合理得8-10分;较合理4-7分;一般1-3分。

3.廉政保密措施方案内容完整且科学、合理得8-10分;较合理4-7分;一般1-3分。

4.招标代理服务进度计划完整且科学、合理得8-10分;较合理4-7分;一般1-3分。

5.代理服务创新及针对性合理完善的4-5分;较合理1-3分。

(五)报价(15分)

参照内工建协2022(34)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本次投标的最高限价,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值,高于基准1%的减1分,低于基准值1%的减0.5分;等于平均值的为报价满分(15分)。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比选的机构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能启动比选程序。比选当天,报名机构不需到场。

(二)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方式进行。通辽市民政局组成项目比选工作组(工作组由老龄工作科牵头,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共5人组成),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比选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方案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服务方案分也相同的,按从业人员及硬件设施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并进行公示。

(三)若入围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依序推荐排名其后的报名人为入围候选人,依次类推。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6226日至20262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二楼219

方式:现场报名。参与比选的机构须将比选文件加盖公章,装订密封后送达到指定地点(一式3份),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比选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未提供或未加盖机构公章的比选资料,均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称:通辽市民政局

址:行政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475-5777105

联系人:尹丽曼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通辽市民政局

通辽市民政局

2026226